政府處理「天光墟」的方法,亦可凸顯出當局在運用社區土地上,未能真正滿足大眾需要。有學者批評,本港公共空間政策落後,建議政府將公共空間的管理交由地區人士負責。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認為,「天光墟」問題可反映出港府於社區公共空間政策上遠較西方落後。黃形容港府現時採取的是「驅趕政策」,對公眾使用官地諸多限制,甚至抱持「地係我嘅,唔用都圍住佢」的態度。他認為,這種做法不但未能善用土地,更難以滿足市民真正需要。
黃又以數年前「街坊樂團」分別在屯門公園及杯渡路(南)休憩公園被阻礙表演作例子,直指市民未有真正自由使用公園、河畔、廣場等公共空間的權利。他建議政府效法外國的「廣場文化」,把公共空間的管理交由地區人士負責。
○八年,屯門公園的「街坊樂團」被投訴製造噪音,故移師屯門河畔工業區的杯渡路(南)休憩公園,以減少對居民的滋擾。但康文署被指對「街坊樂團」趕盡殺絕,以美化為由用圍欄封公園,令「街坊樂團」喪失表演場地。事件引起了大眾對公共空間使用權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