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方證據 僅有涉案保單

【本報訊】兩名債仔涉為奪二百八十萬元保金謀殺女公關案,警員昨供稱調查時曾帶卅一歲次被告鄒偉基回家搜查,對方曾要求向已故母親上香,警員認為情有可原,遂替他除下手銬,其父見狀即痛哭起來,次被告遂上前安慰並叫父親不用擔心,之後警方將他押返警署。

次被告代表律師盤問該警員時,指當日搜查時有警員曾對次被告父親說:「你個仔唔合作就過唔到農曆新年。」又指警員們曾阻止父親拿水給次被告,警員否認。辯方又指,由於次被告一直否認與事件有關,警員去年二月落案控告次被告謀殺罪時,手上的證據其實只有次被告替女死者陳凡(卅五歲)所買的保單。警員對此承認,但指因首被告江沛霖(廿九歲)較早前已在警誡下承認殺人,而保單的受益人卻是次被告,故警方有理由相信兩被告是合作殺人欲平分保金,遂決定起訴兩人。

案件編號:HCCC 23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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