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輪案證人反噬ICAC

廉政公署首宗打擊窩輪造市的案件在○九年開審時,控方重要污點證人張青浩被指臨場「轉軚」拒絕作供,頓失特赦資格,之後被起訴與案中主腦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同樣的四項串謀詐騙罪。張的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審理,辯方申請終止聆訊,張並在庭上「大爆」廉署人員教他作供「講大話」,更使出「撒手鐧」,有關他與廉署人員之間的偷錄對話將在庭上播放。事件亦令三名廉署人員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三人於今日在東區法院提訊。

被告張青浩(卅八歲)昨在證人台上作供,「大爆」當日如何被廉署人員阻他接觸律師及如何教他「講大話」。被告表示在○八年五月五日於住所內被捕,他憶述廉署人員當時游說稱「畀個機會你同廉署合作,個機會好難得,要好好把握」,對方又重複表明廉署目標不是他,而是吳鎮濤及其他人,被告遂答應。

促簽「不見律師」證明書

同晚,被告在廉署總部錄口供,有律師要求見他,他表示無聘請律師,廉署人員指該律師是吳鎮濤聘請的,並提醒被告雖有聘律師的權利,但「如果你搵律師,我哋之間的合作就告吹」,他遂在廉署人員要求下簽了一份「不見律師」的證明書。

被告在同月卅日獲保釋後,多次與負責案件的姓陳(下稱陳)、曹等廉署人員接觸。至○九年三月中,被告私下找律師尋求意見,陳獲悉後很激動:「你應承咗唔請律師,依家又請,我點同上司交代!」陳續指「為你好,先叫你唔使請律師,幫你慳錢,有咩問題我都可以幫你,如果有個律師喺中間,好難講嘢」。

遲遲未收到豁免起訴書

○九年期間,被告暗中遵從他私下找的律師之意見,把每次與廉署人員見面的內容記下。被告指廉署遲遲未有給他豁免起訴書,只不斷叫他「溫功課,熟習口供」,更教他在庭上若被問到與廉署人員會面時是否經常談及案情,他就要答「我哋好少講案情,最多風花雪月」。

被告又直指,陳要求他在庭上「講大話」,包括要自稱沒有與其他涉案者「夾計」,但事實上,被告在陳的許可及知情下,致電過數名涉案者,游說對方與廉署合作。陳更多次提醒張「記住所有口供係你自己講,ICAC無教你畀口供」,陳指若該案的辯方知道「就會好麻煩」。被告續指,陳說過審訊時雖不便與他在庭上見面,但會安排以「特別方式」相見,又指被告若作供時有遺漏,陳亦會以「特別方式」提點,但陳當時未有進一步說明詳情。 案件編號:DCCC 14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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