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車少年禍不單行。十六歲少年昨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踏單車時,被的士撞傷,需要送院,更被警方揭發其單車違例無安裝照明燈,恐被檢控。
受傷少年姓劉,昨凌晨二時許相約與兩名男友人踏單車遊車河,當劉沿油麻地彌敦道往尖沙咀方向行駛,至咸美頓街交界時,與一輛由咸美頓街駛出彌敦道之的士相撞。劉倒地腳部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員接報到場調查,證實姓林(四十九歲)的士司機無飲酒,意外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
警員調查意外時,揭發肇事單車違例無配備安全照明燈,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黑夜使用單車,須在車頭展示一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一盞紅燈。違例者如被定罪,可判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