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建議投放三千萬元推行藝能發展資助計劃,資助未獲藝術發展局資助的藝術家及中小型藝團,以單一項目計最高資助額為二百萬元、以單一藝團計則最高三百萬元,預計八月起接受申請,十月公布結果。
去年預算案宣布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三十億元,藝術及體育用途各佔一半,用於藝術的十五億元,預計每年可提供六千萬元投資收入,其中三千萬元預留給藝發局,餘下三千萬元則用作推行藝能發展資助計劃。
新計劃可以單一項目或藝團做單位,前者每宗資助上限二百萬元,後者則名為「躍進資助」,申請藝術家或藝團須事先承諾能取得一百萬元商業贊助或收入,然後當局提供二比一配對資助,每個藝團資助最多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