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律師嚴厚明涉嫌私吞客戶款項逾二百萬元,事後藉開出未能兌現的支票及偽造文件等方法拖延還款,她早前在區院受審時,無端傳召不相識的拔萃男書院校長張灼祥擔任品格證人,釀成鬧劇。她昨被裁定罪名成立前又有「非常言行」,甫開庭即無故大叫:「我唔鍾意呢個人喺度,佢忘恩負義!」法官雖警告會控告她藐視法庭及着她「不要有失身份」,但她卻反駁:「你咪告囉!」法官無奈要休庭片刻。
被告嚴厚明(四十六歲),在再開庭時回復冷靜,聆聽法官的裁決。法官指銀行紀錄顯示被告曾動用客戶戶口內的錢,有違律師守則,故認為她有不誠實意圖,裁定她罪成。連同她早前已承認的兩項盜竊罪,她昨被裁定盜竊、使用虛假文書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等共六罪成立。
法官之後索閱早前替被告提取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報告指她並無精神病。法庭將被告繼續收押至本月廿二日始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被控在○三至○八年間,先後盜取三名客戶共約二百零六萬元的據法權產;另被控於同時段內,發出涉款約七十三萬元的不兌現支票,以及冒充布高江律師行及大律師黃嘉儒簽署所發出的信件。
案件編號:DCCC 54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