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17票):
民建聯劉江華、黃容根、黃定光、李慧琼、陳克勤、工聯會王國興、葉偉明、潘佩璆、專業會議劉秀成、梁美芬、自由黨張宇人、保險界陳健波、醫學界梁家騮、資訊科技界譚偉豪、金融服務界詹培忠、旅遊界謝偉俊、勞聯李鳳英
民主黨8票、公民黨5票、衞生服務界李國麟
職工盟李卓人、街工梁耀忠、民協馮檢基、社福界張國柱、立法會主席
到北京出席人大政協兩會(13票):民建聯譚耀宗、葉國謙、陳鑑林、張學明、經濟動力4票、專業會議何鍾泰、工聯會黃國健、自由黨劉健儀、體育界霍震霆、廠商會林大輝
因其他理由不在香港(5票):專業會議石禮謙、中總黃宜弘、自由黨方剛、會計界陳茂波、公民起動何秀蘭
在港但缺席投票(6票):金融界李國寶、新民黨葉劉淑儀、無黨派鄭家富、社民連梁國雄、人民力量黃毓民、陳偉業
註:議案須取得在席議員過半數贊成才能通過,當時席上有36名議員,過半數即須19票贊成,故議案在只得17票贊成下遭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