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暴君的恩公是暴民

八歲男童在反預算案示威衝突之中殃及池魚,稚嫩肌膚受到胡椒噴霧的洗禮,此事引發一輪公公婆婆口水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謂也。執法者當然認為成年人不應該把小朋友拿來當作抗爭武器,示威者則掉過頭來譴責警方濫用暴力。

誰對誰錯?依我說,各打五十大板,雙方皆有不是之處。若你站在保護兒童的角度觀之,甚至乎會覺得八歲男童那一位騎呢媽媽有必要痛打六十大板,誰箇父母會忍心把自己的心肝寶貝立於危牆之下?

大家不妨看看事發時的情況,原定的示威時間過了,有人堅持留下來強佔道路,而且不排除主動挑釁警方,爆發衝突可說是必然之事,你期待人家先警告再施放胡椒噴霧,未免過於天真吧。

當然了,世光痞人我會引用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的名言,在高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會站在雞蛋的那一方;不過我會附加一項條件,我不會選擇成為一隻蠻不講理先撩者賤的壞雞蛋。

大家都知道印度的聖雄甘地和緬甸的昂山淑姬何以贏得世人尊敬吧,原因是他們採取的都是非暴力抗爭。香港近日流行的示威模式,算得上是非暴力抗爭嗎?不見得也,實在跟和平示威的優良傳統漸行漸遠。

暴力抗爭之所以不可取,皆因暴民是暴君的恩公,你一旦蠻不講理先撩者賤,等同授人以柄讓暴君出師有名鐵腕鎮壓,可謂愚不可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