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Angie Wong Sie Ying,被告為Dow Jones Publishing Company (Asia), Inc.。入稟狀指她原在英文雜誌《Time Out》任職,去年中被告派員游說她跳槽到原告經營之《亞洲華爾街日報》。原告接受邀請,並因離職通知問題與《Time Out》鬧翻。原告到新職後,才發現被告原亦已聘另一名與她有私怨、但跟被告高層關係密切的女記者任相同職位。不久她遭被告辭退,市場更同時傳出她疑因抄襲而被炒的不實謠言。該「對頭人」在她離職後翌日,立即接替其職。原告因此要求被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