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終於讓步修改預算案。但事實上,政治危機已然形成。誠如某立法會議員所說,財爺的「政治前途」堪虞,小心小心。
多年來,每年的預算案都引發若干爭議聲。每一次,例必招致某些人士批評預算案覆蓋率不全,部分市民未能受惠。反對聲音永遠存在,提出修訂的聲音亦是有的,但政府從不會主動提出修訂,民間的修訂在立法會內永遠都因為不足票數而被否決。與施政報告這類方向性、框架性提案不同,預算案是一條重大法案,一旦發出終極版本時就不得商議的。歸根到柢,一旦通過議員的預算案修訂案,招致的憲制危機肯定不亞於預算案被否決。
《基本法》第五十、五十一及五十二條清楚列明,如立法會否決預算案,特首可以解散立法會;如重選後的立法會仍然否決預算案,特首必須辭職。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中央政府並不願意見到香港出現憲制危機,從而打擊中央在香港的主權地位。再加上有保皇黨的協助,這條條例充其量是保險線,是從來都不會被驚動的保險線。
政府拿出這份預算案,就是相信它是最完美的才拿出來;也是因為最完美的,因此沒有修改必要。如今,政府妥協大幅修改預算案,顯然是承認預算案並非完美,預算案並沒有得到民間共識。更壞的情況是,以後沒有人尊重預算案,沒有人會認真向政府表達意見,而是會等到預算案出來才爭取、抗爭。
無論是主動修改預算案,還是跟既定程序通過原法案,財爺的政治前途都是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