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有權改變者須作答

曾蔭權公開露面,市民趨前痛罵劣政,屬香港法律容許的言論自由。曾沒有逃跑乃政客正常反應,要不然「龜縮」狀被曝光更是不堪。保安護主,阻擋來者,屬分內事,並非遏止市民表達意見,因為在場者皆可清晰聽聞呼喊聲。

保安未能完全控制趨前市民,市民未能完全控制自己動作及力度,有人因而撞向曾蔭權,屬可能發生之事。與曾相撞者,既有可能是他的隨行人員,包括保安,亦有可能是其他市民。被指「動粗」者聲稱無襲擊意圖,甚或不知發生碰撞,而聲稱被碰撞者則認為對方故意。真相為何,可能完成法律程序後,亦沒有一致定論。

究竟是曾蔭權錯,抑或是市民錯?認為市民表達意見須和平理性、動口不動手者,答案至為明顯。但這是否不變定律?利比亞人民搶軍火與卡達菲暴政對着幹,除這狂人的死硬派支持者外,有誰會認為是錯?關鍵是曾施政是否已「升級」至暴政水平?若是,除以暴易暴之外,可有其他良策?

香港社會財富分配嚴重不公已達強暴市民地步!高地價政策任由坐擁土地房產者不勞而獲,身家水漲船高,相對而言,廣大無產階級則日日減薪。死守聯繫匯率不變,剝削市民購買力,補貼來港搶購物資、炒高房地產的內地人。放任資本家壟斷經濟,卻無強制他們公平回饋社會。

市民和平理性,能否改變慘遭強暴命運?若否,真正有權改變者便必須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