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闖中聯辦伸冤衝突 婦簽保

【本報訊】無業婦為替內地胞兄伸冤,年初連續數日到中聯辦遞交請願信,期間與該處保安和警員發生糾纏被捕;她原被控襲擊、管有攻擊武器及刑事毀壞共三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控方撤銷控罪讓她守行為處理。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期間她的行為要表現良好,亦不可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兄與內地官爭執曾坐監

四十八歲被告鄭華樹獲釋後在庭外稱,不會因被撤控罪而感高興,她指因替五十三歲兄長伸冤而被捕,一度收押十六天。她強調會依法庭命令守行為,不再到中聯辦。她又透露兄長因與內地的地方官員有爭執被判囚,今年十月始獲釋,而她談及其兄時不禁當場飲泣。

被告原被控一月十八日下午二時於西環的中聯辦外襲擊女保安員致身體受傷、刑事毀壞一名警員的肩章及管有一把剪刀。

案件編號:ESCC 26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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