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銀行(香港)個人理財服務女高級經理涉嫌以不實手法,誘使兩客戶購入與雷曼兄弟相關的高風險迷利債券案,其中一女客戶昨供稱,指被告當時多番強調該迷債風險低兼好穩陣,惟無提及是與雷曼相關,又自行替她填寫成「進取平穩型」投資者。她不放心翌日再查問時,被告直言「信我啦,傻豬!」因感覺親切而信被告,至七個月後雷曼倒閉始知「出事」。
居於太古城的家庭主婦黃秀貞(五十七歲)表示,她在中銀的太古城分行設有定期戶口,被告戴晶(卅九歲)當時是她的理財經理。
她於○八年一月卅一日如常到銀行購買人民幣定期時,被告推介她有較高利息的「奪金迷利債券」計劃,她擔心風險高,但被告多次強調「唔使怕,呢個好低風險」,並展示宣傳單張強調迷債與七大穩健企業掛鈎,黃認為有風險再拒。
被告要求她「循例」填風險問卷而將她留下,又好心替她代筆填寫,將她由「平穩型」投資人士「升呢」成「進取平穩型」。黃在被告多番強調「低風險」下,以卅二萬元買迷債。黃庭上強調「如果我知有風險,一定唔會坐低,亦不應信由被告填寫的所有文件」。
對於買迷債文件中有「本人已知投資項目風險為高」一項,黃直言「佢(被告)無話我知!」,更指「如果(風險評估)係平穩型就唔可以買嗰啲嘢(高風險投資產品)!」黃翌日到銀行再向被告追問風險問題時,被告直言「信我啦,傻豬!」她深感親切而相信被告無再追問。
案件編號:DCCC 527、127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