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將責任外判的水務署屢被揭發出錯,最近又再發生「烏龍」事件。有車主意外撞毀消防龍頭,事後證實肇事原因為後車推撞所致,並已獲法庭裁定毋須賠款,水務署竟仍不斷發信追數,令當事人不勝其擾。經本報轉介後,水務署才承認事件因內部溝通出現問題而引致出錯,立法會議員與關注團體均批評水務署解釋敷衍,認為應徹查出錯原因及作改善。
陳先生於○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駕車駛經黃金海灘支路與春和海景花園交界時,突遭後車撞及衝前,並將上址消防龍頭撞毀。未幾陳即接獲水務署通知,需就被撞毀的消防龍頭賠償一萬二千元。陳指早在○九年五月法庭已裁定肇事車主不小心駕駛,遂通知水務署有關判決,去年七月更接獲水務署信件確認,有關修理費賠償須由肇事車輛負責。
不過,約於一個月後,陳即不斷接獲水務署追數信件,「八月、十月同十二月,每隔一個月張水費單就話我欠交萬二蚊,講咗畀職員知都係咁追數!」陳抵不過水務署接二連三的「追數攻勢」而向本報求助,「我三番四次同水務署澄清,點知都仲錯,我唔知點講佢哋先唔再寄單畀我?」
經過本報轉介後,水務署才恍然大悟,證實陳先生毋須賠款,且已取消帳單。發言人並承認,是次事件與內部溝通出現問題有關,致未能及時取消陳先生之帳單,並強調僅屬個別事件,日後將加強監察,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已經成日抄錯錶、計錯水費,依家仲追錯數,唔係一句溝通問題就可以輕輕帶過!」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不滿水務署屢次出現「烏龍」事件,連累市民無辜「嚇餐飽」,更直指有關解釋僅屬敷衍了事,直指水務署管理層須認真檢討事件,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佢哋有冇諗過點解溝通出問題?點改善?唔好以為求求其其講完就算!」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亦質疑水務署在事件的處理上並不合理,亦反映內部的溝通問題嚴重不足,「水務署內部點解可以咁冇溝通,如果唔檢討改善,點樣繼續服務市民?」
記者 梁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