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逾百億計的小小超李澤楷,與前藝人梁洛施突然分手的消息,震動全城。而二人的結晶品、三名年幼兒子的撫養權,以及會否引發將來分產爭拗的暗湧,加上三名兒子及父母至少涉及三種國籍,種種問題令人饒有興趣。有法律界人士指,若男女未婚育有子女,在本港以至全球大部分國家,撫養權自動歸女方所有,若女方簽署協議,又或者收下巨額費用承諾交出子女的撫養權,若她日後回心轉意希望領回子女,亦可向法庭申請取回撫養權。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表示,根據本港《普通法》,若男女雙方沒有結婚,二人所誕下子女的撫養權便自動歸母親所有,父親可向法庭申請子女的撫養權,再由法庭頒令由誰撫養,不論是男方或女方取得撫養權,另一方亦可有探視權,由雙方協商每月可探望子女的次數;至於撫養子女的生活費,亦可由雙方協商,按照經濟及生活環境決定,並沒有限額,亦不一定是由男方支付,而是要視乎雙方的經濟狀況。
鄧續謂,父或母一方一旦取得子女的撫養權,便可決定子女的福利問題,直到十八歲成年為止,包括帶子女出國旅行讀書,但若未取得撫養權,帶未成年子女出境,可被指拐帶。
鄧達明表示不會評論今次個案,但一般而言,即使雙方有協議,或法庭已向男方或女方頒下撫養權,未能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日後亦可向法庭提出理據,申請取回子女的撫養權,再由法庭定奪。
不過,根據資料顯示,李澤楷是加拿大籍,若梁洛施仍是中國籍,而三名兒子分別在美加出生及短時間生活,當中涉及不同國家及地區法律。
鄧達明表示,撫養權未必跟本港法例處理,而是按子女常居地的法例來處理,若以子女在美國出生,加拿大居住,便有可能跟隨美加的法例。
身兼法律界人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指,按照全球大部分國家的法例,男女未婚但育有子女,子女的撫養權大多歸女方,但亦有國家是可共同擁有子女的撫養權,而雙方亦可自行達成協議,不論是否存在金錢利益,如「掟煲費」,可毋須經法庭頒令撫養權,但若日後女方希望取回子女的撫養權,她仍是有最終決定權。
至於梁洛施在聲明中,指「我們的孩子會共同撫養」,箇中含意只有她與李澤楷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