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淑妍(二十五歲),被控去年七月某日,在她上海街的住所內襲擊女事主陳智玲,以及威脅會使陳身體受傷害,意圖令陳受驚;另外又指她在去年十一月廿一日,在彌敦道某大廈的梯間襲擊陳。蓄短髮、打扮中性的女被告昨應訊時戴上口罩,期間表現鎮定。
准保禁騷擾證人
控方庭上透露將傳召四名證人。裁判官在考慮被告的保釋申請時,特別關注被告與事主之間的關係,但官在庭上只透露二人是相識,並同住在案發地點;而辯方則解釋事主已遷出。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繼續保釋候審,但下令她不准騷擾任何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CC 9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