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斃前妻男子認誤殺被拒

精神病男子疑因錢銀問題與前妻爭執,帶備生果刀在她住所外等候她上班,並跟蹤她至輕鐵月台時,涉嫌當眾揮刀刺斃前妻,他行兇後卻呆跪現場任由警察拘捕,事後他被控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四十五歲無業被告雷炳源,被指在○九年九月廿二日晚上約十時五十五分於屯門輕鐵澤豐站月台上,持生果刀插傷卅九歲女死者劉莉堅右後腰及右胸,其中胸傷刺穿肺部,結果死者延至廿三日不治。他被控謀殺罪,昨日欲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昨播放的被告會面影帶中,被告透露患精神分裂症逾廿年,於案發前三個月因無錢而停止覆診,但仍有服食之前剩下的藥物。他在○○年於內地由死者親戚介紹認識死者,同年六月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六年死者獲准來港定居,年多後夫妻關係轉壞,終於○九年二月獲頒令離婚,子女歸死者撫養,死者事發時於屯門醫院的便利店工作。

他被捕後曾向警方透露行兇動機指:「佢(死者)成日煩住問我攞錢,我咪買把生果刀捅佢囉。」之後在影帶詳述,指案發前兩日死者問他取子女的補習費,依靠綜援的他未有支付,即時被冷言冷語,二人爭吵,後來由被告胞姐雷淑珍代為支付。他聲稱死者「侮辱我人格,侮辱我自尊……離咗婚重攞錢嚟講,攞啲仔女侮辱我」,遂買刀「搞掂佢」殺死死者。

呆跪現場任警拘捕

控方亦傳召多名證人作供,案中見義勇為的男證人傅家祥供稱,他居於現場附近,當時在家聽到有女聲尖叫落樓查看,至輕鐵月台時見死者倒臥地上,被告則跪在旁邊右手仍拿着刀,但神情呆滯。任護士的他見死者胸部流血,即時脫去上衣按在她傷口止血,死者當時仍能向他微笑致意。

傅當時向被告說:「你有咩仇都報晒啦,放低把刀啦!」惟對方仍呆若木雞,他遂大膽撥走被告手上的刀,並一直陪伴死者至救護員到來。法官之後當面讚揚傅道德高尚和勇敢,又指死者在臨終前對傅的幫助肯定心存感激。法官原欲增加傅的證人費,惟因法例所限而打消。

死者前女同事陳芷嵐則指死者離婚後返夜班,請她代照顧子女。陳指在廿二日晚曾和死者在其住所樓下見面。死者當時稱遭跟蹤,她亦見附近有形迹可疑男子。二人分手後再通電話,死者告知該人是其前夫,之後陳便聽到話筒傳來死者大叫「你做乜跟住我呀?」然後有慘叫聲,剛巧她電話沒電而終止通話,至翌晨才知死者死訊。 案件編號:HCCC 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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