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賣溏心皮蛋出名的蛋品老店順興號,昨日被一間有其家族成員的公司入稟,要求收回在上址經營近廿年的上環永樂街店舖,該公司指稱是店舖的業主,自九三年起讓順興號在上址經營,多年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惟該公司今年一月表示要取消順興號該店的使用權,並透過律師要求它本周一遷出,但對方未有如期交店,該公司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回該店及索償。
原告金禾投資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郭德成經營之順興號、郭淑貞、郭淑琼及郭榮輝(已歿)之遺產。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原告公司的股東兼董事包括郭榮輝、郭德成、李煥及郭德明。記者昨曾到訪順興號查詢,一名女子隔着門對記者表示「無嘢回應」。
入稟狀透露原告九一年成為上環永樂街六十一號地舖連閣樓的業主,郭榮輝(下稱:郭父)於九三年起於上址經營順興號,至○五年二月止,順興號沒有支付過原告任何費用,亦沒有與原告分享任何利潤。
至去年五月三日,郭父把順興號業務轉交首被告經營,首被告在沒有得到原告董事局准許下,繼續在上址經營順興號,次及第三被告則在店內幫手,順興號亦同樣未有向原告支付任何費用或分享利潤。
原告在上月中及本月初發律師信,指原告已終止首被告再佔用上址經營順興號,期限至本月十四日屆滿,並要被告等在限期前將店完好歸還但不果。原告聲稱因被告未有依期交店,令原告承受損失。原告指該店的月租是廿四萬元,認為原告有權向被告追討自去年五月起佔用店舖的損失。
案件編號:HCA 27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