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男爆竊找換店囚兩年

【本報訊】深圳情癡聲稱為籌錢與「名牌奴隸」靚女友置業結婚,為卅至四十萬元報酬,替犯罪集團來港犯案;去年十一月廿一日他帶備工具到指定的上水找換店爆竊,先潛入空置鄰舖,再花五小時獨力以鐵錘等工具鑿牆開洞,成功進入找換店後因無法撬開夾萬,只能盜取店內數千元現金,行動觸動警報,當他離開店舖時即被警員拘捕。

報稱廚師的被告張偉(廿八歲),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法官以被告有預謀持雙程證來港犯案,計劃周詳兼自備工具,案情嚴重,判囚兩年。

案件編號:DCCC 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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