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機場保安公司男司機涉謀殺前女友棄屍牛潭尾一案,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李曉偉的錄影口供,披露其行兇經過。被告聲稱當晚駕車時遭前女友騷擾襲擊,令他情緒失控將對方捏死。事後他為免死者手指留下其指模,更用刀切走死者指頭,與死者的衣服財物一起丟掉,遺下的裸屍則棄於配水庫沙井。
卅九歲被告李曉偉於○九年一月卅日被捕,翌日凌晨錄取口供;他在口供中反覆強調自己還愛前女友,無意殺她。
被告表示在○六年底認識同於機場保安公司工作的死者陳家恩(廿二歲),兩人拍拖不足一個月便同居。直至○八年中,他收到一封福建來信,內有死者在內地的結婚證副本,他才知道死者已婚。
之後有操普通話的大漢登門找死者,被告與死者因擔心安全,遂各自回家居住。到案發前一個月,被告從同事得悉死者另結新歡。
被告說,案發當日(○九年一月廿一日)死者找他,說有重要事跟他講。碰巧當天他傍晚要駕旅巴載同事往銅鑼灣赴宴,便順道在該區等死者下班。他原擬把旅巴駛回機場,死者上車後卻大發脾氣,罵他找人查其新男友,還扯他頭髮,他遂改往青衣青康路停下。被告稱落車後死者仍追住他,抓傷他的頸,他痛極下失控,將死者按在地上,雙手捏住她的頸,和用她所穿外套帽子的拉繩箍其頸,約三分鐘後,發現死者已無氣息。
被告後來用旅巴上兩個垃圾袋,一頭一腳將死者套住,再截的士前往元朗牛潭尾,將屍體棄於路邊,再坐原車回青衣,轉駕旅巴返機場。被告下班後再駕事先向業主借用的私家車,前往牛潭尾善後。被告說,因死者抓傷過他,因恐其手指有他的指模,他更摸黑拿刀在死者指頭亂切,他不知切斷了多少根指頭。
案件編號:HCCC 40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