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園邨禁煙天橋任煲煙

法定禁煙區範圍不斷擴大,負責檢控兼巡查的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督察卻不足一百人,加上獲授權的場所管理人又疏於執法,令部分禁煙區形同虛設!黃大仙竹園北邨一條有蓋行人天橋納入禁煙區範圍多時,但至今仍擺放附有煙灰缸的垃圾桶,煙民「邊行邊食煙」亦未見有職員阻止。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促部門增聘人手主動巡查,並須加強管理及宣傳,以收阻嚇作用。

「行晒呢條橋都係嗰一、兩分鐘,但就有成四、五個人叼住支煙行過,你睇吓條路隔幾步就有煙頭!」郭小姐指天橋已列為禁煙區並貼有禁止吸煙、罰款等告示,但橋上仍擺放附設煙灰缸垃圾桶,變相鼓勵煙民吸煙,「你話佢哋係咪自打嘴巴,擺得喺度人哋就以為可以食啦!」

分界不清淪三不管

現場所見,上述有蓋行人天橋分別連接竹園北邨及竹園廣場,天橋中間的地面劃有分界線,分屬竹園北邨管業處及領匯管理。「係就係寫住最高罰款五千蚊,但根本就冇人告!」郭不滿領匯與房屋署均未有執法,令禁煙區形同虛設。

「領匯同管業處都有份管條天橋,交界位好容易權責不清,好明顯係管理不善!」當區區議員陶君行促加強協調及管理,亦應盡快更換該設有煙灰缸的垃圾桶,以免誤導巿民。

竹園北邨管業處接獲轉介後,隨即知會清潔承辦商更換垃圾桶,發言人並指已訓示保安員加緊巡邏天橋,倘發現有人吸煙,會先行勸喻,亦會在有需要時要求控煙辦人員協助。領匯發言人則稱,該公司管理天橋範圍內並沒有擺放設有煙灰缸的垃圾桶,及已於範圍內張貼嚴禁吸煙通告。商場職員如發現有途人吸煙,會作口頭勸喻,有需要時亦會聯絡控煙辦人員或警員前來執法。

促加強巡邏與宣傳

控煙辦發言人表示,上述天橋根據《吸煙條例》列為禁煙區,已經建議於當眼處展示足夠數目的禁煙標誌與海報,及移除有煙灰缸的垃圾桶。發言人說,該署轄下九十九名控煙督察在去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共在各禁煙區進行約二萬一千五百次巡查,向違例吸煙人士發出超過七千三百次票控。

不過,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潘佩璆認為,當局需增加人手及加強巡邏,並作靈活調配,「好似成日畀人投訴嘅場所同地區就要搵多啲人去巡」,同時亦須加強宣傳與教育,「本港居民都有好多係新來港人士,以前住嘅地方佢未必有禁煙措施,所以要不時宣傳吓!」

記者 莫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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