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二月十日與李桂芳對話內容

第一次問

記者:「有市民投訴你使用她位於康景花園的地址借貸,以致被收數公司追數,請問你有何回應?」

李:「我搬走咗好耐啦。你諗吓,銀行無住址證明,會唔會貸款畀你呀?係咪?同埋啲信點會寄去嗰度?周圍都有我啲資料啦。」

第二次問

記者:「你之前有否用過這個地址借錢?如果有還清未呢?」

李:「我諗我呢啲唔使同你講啦,係咪?因為呢啲係我私人嘅問題。同埋因為已經好耐喇。」

第三次問

記者:「但係現業主仍然不斷收到財務機構信件,收件人全是李桂芳?」

李:「我諗你common sense都諗到啦,個個都可以搵到我嘅,係咪?使唔使寄信去我舊居嗰度呢?」

第四次問

記者:「你可唔可以清楚啲講畀我哋聽,你過往有冇用過呢個地址借錢,到依家都未還清?」

李:「我諗唔好意思啦,我依家錄緊口供呀,唔好意思啦,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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