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陷阱多無王管

網上購物近年大行其道,但因監管不足致貨不對辦、人貨失蹤等情況不時出現。關注團體與立法會議員直指現時拍賣網站規管不足,難起阻嚇作用,促政府建立網上交易認證電子證書,採用登記賣家資料制度,以方便追討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年近歲晚,阿珍(化名)為新春拜年活動四出張羅配襯飾物,為省時方便更於拍賣平台搜購化妝品,終以九十九元買入眼影,惟經櫃員機入數後,貨物卻遲遲未到手。阿珍再三催促後才接獲郵寄送件,惟甫打開眼影盒即驚見粉餅有被畫花及曾經使用痕迹,「我email(電郵)問個賣家,佢話係郵遞問題,之後就一直冇覆過!」阿珍坦言已對網上購物及拍賣信心盡失,「唔係錢嘅問題,實在好激氣,又唔想搞到要去報警咁嚴重!」

有網上拍賣平台發言人表示,一般情況下,如消費者於平台懷疑受騙,可透過調解中心作出申訴,倘最終未能解決,則會由部門查核,一旦證實賣家在交易中犯錯,拍賣平台會將已確定的過帳戶口直接扣除交易款項並退回買家,或先代賣家退回有關款項,再要求賣家支付有關費用。

要求賣家登記個人資料

事實上,近年涉及網上購物的投訴有大幅上升之勢。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有關網上購物的投訴個案數字不斷上升,惟因網上平台購物屬私人交易,只受有限度監管,建議市民如證實受騙,應即時報警求助。警方發言人則稱,過去一年共接獲五百五十四宗網上騙案紀錄,更強調對任何涉及刑事舉報均會進行調查。不過,青年民協召集人黃志勇表示,大部分消費者遇到網上購物貨不對辦時多不會報警求助,「好多人都唔會為少少錢而去報警!」黃認為政府應認真研究建立「網上交易認證電子證書」,由第三方機構管理,並要求賣家登記個人資料,令消委會能掌握更多資料,協助市民追討損失,以保障消費者網上購物權益。

助市民分辨「良心商店」

「依家嘅法例好難監管到網上商店,佢哋有咩事就會開過個新嘅帳戶,令執法上變得好困難。」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偉豪指出,現時本港尚未有專門針對網上行為法例,惟網上行為多如繁星,立法確有難度。但譚認同可設立認證電子證書,要求網上商店及賣家擁有商業牌照或優良貨品保證證書,讓市民容易分辨「良心商店」或作出追討,促政府循此方向維持網上公平交易,彌補法例的不足。

網上購物錦囊

選擇可靠的網上購物交易平台。

留意賣家或商店買賣紀錄,了解其信用。

了解買賣條款,包括有否售後服務及退換貨品服務。

盡量選擇當面交收商品,以便檢查數量及質量。

若選擇郵寄,需注意風險,包括寄失及商品損壞。

保留一切交易資料,一旦受騙可將資料交予警方跟進。

記者:林永發、嚴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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