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又換人了,和上次一樣,依然是換湯不換藥,麥偉德走了,薛偉成接任,一個是洋人,另一個還是洋人。香港回歸將近十四年了,掌管刑事檢控大權的始終是外籍人士,你說怪不怪。
人們就是想不通,為甚麼刑事檢控專員一定要由洋人擔任?為甚麼中國人可以做律政司司長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卻不可以做刑事檢控專員?難怪有人至今還在懷疑,香港真的回歸了嗎?這真的是港人治港嗎?
「楚雖三戶能亡秦,豈有堂堂中國空無人。」中國其實不是空無人,而是北大人把「五十年不變」理解為「五十年不管」,該管的不管,該爭的也不爭,所以,香港回歸後和回歸前根本沒有甚麼分別,尤其是司法系統,至今依然原封不動,照樣是洋大人在呼風喚雨。明乎此,大家對外籍人士壟斷刑事檢控專員一職也就不必大驚小怪了。
可以想像,如果不是《基本法》規定香港主要官員必須由中國人擔任,恐怕不只刑事檢控專員由洋人包辦,整個司法機構甚至整個特區政府也不例外。
大家應該還記得當年發生的那場八國聯軍治港鬧劇吧?煲呔曾委任首批八名副局長,其中竟有五人持外國護照或居留權,可見港英餘孽對外籍人士是多麼的情有獨鍾,難為港府當時還振振有詞,聲稱《基本法》沒有規定副局長必須由中國籍人士擔任。唉,試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