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大罵法官而被裁定藐視法庭罪前科的工程師蔡炳榮,再因在信中侮辱女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是「bitch」(賤婦),早前再次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期間他一直未有到庭應訊,要法庭頒下通緝令,直至他前往澳門時才被捕。法官昨日在高院判刑指,蔡精心計劃中傷司法機構職員,加上他是第二次犯,判他監禁四個月以懲。
年約六十五歲的被告蔡炳榮昨在庭上致歉,表明不會重蹈覆轍。但法官表明被告是精心策劃以中傷司法機構職員,而且這次更是他第二次藐視法庭,情況嚴重,故此認為他的道歉為時已晚,因此要將他判囚兼支付訟費。
案情指出,被告在○七年聲稱房屋署等多個部門,就短樁事件上對他有不公的評論,於是入稟控告多個政府部門。
但是,他後來自行撤銷訴訟,被法庭要他支付訟費。他不服向高院提出申請,而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於○九年駁回被告的申請。
他遂在同年五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一日,發出多封侮辱歐陽桂如的信件。信中不但指她為「賤婦」,又指她與政府等合謀勒索被告,而涉案信件曾發給當時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甚至國家領導人及多間報館,包括美國的《紐約時報》。
據資料指,被告曾因大罵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是「crook」(老千),○五年十二月在高院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囚半年。
案件編號:HCMP 131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