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器技工聽聞女友的前男友過往待她不好,為要教訓該名前男友,不惜在網絡世界化身女性,結識對方並大談性事,成功誘得對方用網絡鏡頭展示下體,技工乘機將之拍下,繼而勒索對方一萬元。但男事主拒付款並報案。涉案技工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勒索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四日,待索取被告的有關報告始判刑。
廿六歲被告鄧霆軒,承認去年七月十三日在港以恫嚇方式恐嚇X先生。裁判官昨指,以毀壞他人名譽來勒索,是最差的犯罪行為之一,但考慮無證據顯示被告在勒索不遂後有其他行動,故准被告繼續保釋,表明不排除任何判刑可能性。
控方案情指,廿六歲的X是被告現任女友之前男友,與被告互不認識。去年七月七日,被告以女性身份在網上結識X,並透過MSN聊天,多半談論性話題;二人交談五天後,被告成功叫X透過網絡鏡頭赤裸展示下體,並用手機拍成片段。被告拍片數小時後,即要X把一萬元存入被告戶口,否則會把短片傳給X現任女友,X無理會。
被告兩天後再致電X,稱收不到錢,要X把錢傳到被告馬會戶口,否則公開片段。X報警。警方同年十月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指稱曾聽女友與X交往時X待她很差,他很生氣,故教訓X,無意取X錢,事後已把片段刪除。
案件編號:TMCC 49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