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昨日報道不少立法會議員審議重要法案亦經常無故缺席、表現虎頭蛇尾,但議員仍然要求大幅增加各項津貼,包括參照公務員編制及薪級表,大幅增加議員助理薪酬,每名議員增加二十三萬元開設辦事處津貼,以及每年增撥逾十三萬元研究費用等。若全部建議都得到落實,納稅人便要為下屆立法會額外支付多近二億元開支。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下周二開會,討論提高議員助理薪酬、研究費用及開設辦事處津貼問題。秘書處在諮詢議員後,建議每名議員應可聘請七名助理,其中一人的薪酬相當於政府的一級行政主任、兩人等同二級行政主任、四人等同助理文書主任,令每名議員每年須增加五十萬元津貼。以四年任期及下屆增至有七十名議員計算,便需增加約一億四千萬元公帑開支。
秘書處的調查又指出,受訪的三十三名議員當中,有一成八要親自進行政策研究,近一成要外聘顧問或智庫幫手,故建議為每名議員每月提供多約一萬一千元研究費,四年任期即需三千七百多萬元。
調查又指以一名議員開設三個辦事處計算,總開支高達四十八萬元,扣除現有的十五萬元開設辦事處津貼及十萬元資訊科技裝置津貼,每人尚欠二十三萬元,會諮詢議員應否及增加多少津貼。不過,有關建議即使獲委員會贊同,仍有待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審議及拍板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