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目前住屋及交通十分昂貴,一家五口的入息剛好過咗少少,不符合資格申請,自己的交通費每日需二百元,佔了收入的兩成,認為以個人為單位申請會好好多,支持雙軌制申請。」
楊女士:「我住粉嶺要去荔枝角上班,月入只得五千元,每月車費六百元,過去可申領交通津貼,但改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家庭入息卻超額,申請唔到好唔服。政府的修訂好唔公平、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