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代校採購詐騙 教師或判囚

【本報訊】明愛柴灣馬登基金中學男教師替校方採購電腦設備時,沒有申報利益,詐騙校方光顧其兄的電腦公司,涉款逾十五萬元。男教師昨於東區法庭承認四項詐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想助兄長解決財困,卻因此斷送前途,失掉逾百萬元退休金。

裁判官指被告破壞保障公平競爭的制度,會考慮判監,現將他還押至二月二十四日,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四十二歲被告李順雄,承認於○八年五月至○九年二月間,四度以欺詐手段,向明愛柴灣馬登基金中學的校長訛稱,他已遵守學校的財務管理細則去採購電腦、顯示器及軟件等教材,誘使校長光顧看來是報價較低的公司。被告案發後已離職。

案情指,被告於事發時是涉案中學的資訊科技課程主任,職務包括採購相關教材。校方規定教師採購前要取得至少兩個報價,若教師與供應商有關係,亦要申報利益。

私相授受 失百萬退休金

惟被告案發期間分四次為學校訂購廿五套電腦、五套顯示器及兩套軟件,他只叫兄長提供報價,並着他提交看來是另一公司,但報價較高的報價單,欺騙校長以為其兄的報價屬最低。此外,被告亦未有申報他與兄長的關係。

辯方求情指被告望助兄渡經濟難關才犯案,又稱被告任教十六年,因事件離開涉案中學收到的一百零三萬元退休金在被定罪後亦要交還。

案件編號:ESCC 508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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