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白牌黨復活 搶海洋公園客

農曆新年本地消費市場旺丁又旺財,其中海洋公園更連日出現「逼爆」場面,大批遊客入不到場要敗興而回。本報一連兩天追查發現,早前警方曾搗破的「白牌搶客黨」,早已重張旗鼓復業,並且更加明目張膽,公然在金鐘海洋公園售票處附近,向旅客非法兜售只供旅行社內部使用的團體門票,並以免費專車送到海洋公園作招徠,吸引不少旅客幫襯,每張帳面淨賺九十元。海洋公園指,團體票只可在指定門市出售,會和警方跟進事件。

圖/文:探射燈小組

海洋公園在新春期間熱爆,多天的入場人次在上午已超過每天最高容客量的九成,故園方不得不於上午十時許便停售即日門券,令不少旅客失望而回。但同時卻有人藉此機會,向旅客非法兜售門券套票發新年財。

「買咗飛未?買咗飛未?」在金鐘港鐵站B出口外,兩名身穿黑衣、年約三十歲的男子,每早忙於在人來人往的公園售票處附近,充當「旅遊大使」。若旅客已購入門券,該男子會指示旅客往巴士站候車;若旅客手上未有門券又想即日入場,他們就會把握機會推銷一日遊門券,並附送免費專車直達海洋公園服務,旺期賣二百五十元一張,昨天人流稍減便即時降價至二百三十元。

每張帳面賺90元

原來早於去年八月,警方曾採取掃蕩行動,拘捕十九名以實際為一百六十元的團體票在同一地點向旅客兜售的男女。據知海洋公園會以優惠價約一百六十元將團體票售予旅行社,相對正價票二百五十元一張,不計交通成本,每張帳面賺九十元。

記者昨早佯裝成打算到海洋公園觀光的內地客,甫出港鐵站即被其中一名男子截住去路,並問﹕「買咗海洋公園飛未呀﹖嗰度賣二百五十,我哋賣二百三十咋,仲包你一程車去海洋公園。」該名男子面無懼色亦無刻意降低聲調,高聲地向記者推銷。

記者首肯後即被帶到對面馬路,登上一架二十八座小巴,而車上的其他乘客,大多操流利普通話。約十五分鐘,再有十多人陸續上車,在只剩下兩個座位時,再有一家三口上小巴,車上的「領隊」立即勸喻其他人抱起小朋友騰出空位,令原坐二十八人的小巴坐了三十一人。未幾抵達目的地,司機更揚聲「到海洋公園啦﹗」旅客就在付款後魚貫下車,再由二男一女接待,一行人朝團體入口進發,旅客毋須手執入場券就能入場,而該名「領隊」則早已不知所終。

罰2000元欠阻嚇

記者憑接載旅客的小巴車牌,發現該小巴登記車主分別是一間旅遊公司及一名男子,而該男子亦是該旅遊公司的持有人。該男子稱公司只是經營租車服務,對於租用人如何使用車輛,並不會過問。但強調租用人向他租車時,均能夠出示旅遊牌照,雙方更會簽訂合約,所以沒有懷疑租用人的經營方法,他向記者提供了其中一間旅行社的聯絡方法,惟查詢時該旅行社否認有派人到金鐘港鐵站外兜客,因為他們不會進行違法的事情。

該男子亦向記者透露,警方去年八月曾高調執行行動,他亦是涉案人之一,惟案件至今仍在調查當中。他不諱言,若警方有足夠證據,已落案多時﹔至於海洋公園方面,亦可以拒絕再售平價門票予旅行社。

海洋公園表示,自去年警方的行動後,再有旅客向園方反映上述情況,已轉交警方處理。若事件涉及旅行社將團體票以此方式向旅客兜售,已違反雙方協議。園方提醒旅客只可在海洋公園的網頁、公園正門、金鐘城巴站的售票處及和園方有協議的旅行社購買入場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以上的情況違反香港法例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不論賣家以高於或低於市價,只要在非特許或指定的場所出售門券,經簡易程序定罪,即可罰款二千元。陸偉雄認為,雖然二千元的罰款欠缺阻嚇性,難阻歪風,不過有關當局要落實執法,才能讓違法的人不能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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