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西灣三年內定用途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後日開會討論大浪西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規劃署收到三百五十份申述,大部分要求將大浪西灣劃為保育區或海岸保護區,但規劃署認為,現時劃為非指定用途已足以凍結該區發展,日後草擬分區計劃大綱圖時會再考慮土地用途。

規劃署表示,去年中有人在大浪西灣動土,引起關注,故有需要採取緊急行動,制訂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將該區劃為非指定用途,即任何發展都要得到城規會批准,而此舉有效防止未經准許的發展,保護自然環境。

該署指出,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在三年內會被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確實土地用途會經過公眾諮詢及由城規會決定,到時城規會將考慮是否劃為保育區或海岸保護區。有意見亦要求擴大郊野公園範圍至大浪西灣,但規劃署稱,郊野公園由郊野公園條例管轄,非城規會權力範圍,故此,規劃署並不支持有關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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