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三陰招 迴避最低工資

【專案組報道】最低工資條例今年五月實施,多個勞工團體調查發現,已有部分無良僱主圖以三大陰招剝削打工仔,包括逼他們假自僱、加工時及扣雙糧,藉此對衡最低工資條例。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提醒打工仔,在簽名同意無償加班及接受扣雙糧後,將不受最低工資條例保障,切勿誤信僱主謊言,必須三思而行。

保障全港勞工的最低工資條例,今年五月一日實施,三十一萬四千六百名時薪少於二十八元的基層勞工將獲加薪。多個勞工團體發現部分無良僱主已計劃推出三大陰招,圖抵禦最低工資條例。第一招是以法例不保障自僱人士的「漏洞」,強迫員工轉做自僱人士。陳女士便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她在尖沙咀擔任清潔工人。去年,當立法會討論最低工資金額時,聘用陳女士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要求陳女士解除僱傭合約,再強迫她以服務承辦商身份,以現時工資及待遇,競投大廈清潔合約。

被迫簽新約投訴增多

除逼假自僱外,第二陰招是增加工時。丁女士在安老院舍任職,僱主在最低工資水平訂定後,即要求她簽訂新合約,由每天工作八小時增至十小時。第三陰招是扣雙糧。街坊工友服務處勞工事務幹事郭政權指出,收到不少工友投訴指僱主會修改僱傭合約,「近排更有唔少工友話老闆逼佢哋簽新合約,要扣雙糧。」

勞工處發言人提醒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以及將僱員轉為自僱人士,若雙方存在勞資關係,僱主仍須向被假稱為自僱人士的僱員補付法定僱員福利,僱主亦須如期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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