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受聘跨境搵食 水警冇符

水警總區對非法入境罪行零容忍,越界捕魚或未經正當入境途徑來港者被捕後,除非涉及其他罪行而需進一步調查,否則均會被遣返內地。但有前線水警卻對現行制度深感無奈,表示同袍對「跨境」的內地蠔民根本「冇符」。

僅遞解阻嚇力低

有前線水警直言,現時很多「跨境」的內地蠔民均由港人聘請,即使水警發現內地蠔民於本港水域的蠔排上工作,大多只能當其是「黑工」,以「非法入境」的罪名拘捕,以及扣押蠔民的木筏;惟因沒有任何重罰,內地蠔民被遞解一段時間後,又會捲土重來,水警根本「奈佢哋唔何」。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若本港因內地蠔民「越一越境」就將其判監,未免太嚴;反而本港水警將非法入境者遞解之後,內地政府能對該些「非法出境者」作出相應懲處,應該會對「跨境」的蠔民更有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