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貨車司機去年載妻子途經深水埗時,失控剷上行人路導致其妻拋出車外慘死。被告經審訊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表明會判被告入獄,基於案件特殊,加上臨近農曆新年,便破例准他保釋至本月十八日待索閱背景報告才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林志發(五十九歲)聲稱當時煞掣系統失靈,但驗車報告顯示肇事貨車機件正常;法官又認為就算是煞掣系統失靈,被告當時仍然可以響號、拉手掣和打死火燈,目擊證人都說他並沒有這樣做,故意外成因必定與他的駕駛態度未達致合理謹慎標準有關,裁定他罪成。
法官表示,被告要判入獄是必然的,但考慮案件性質特殊,「今日(昨日)係年廿九又要押後攞報告,就破例畀你保釋外出」。
案情指去年二月七日,被告揸中型貨車與同齡妻子郭良君開工,經過大埔道與石硤尾街交界時突然失控剷上行人路,連環撞毀三間店舖,七名市民被撞傷,被告亦輕傷,而在司機位旁的被告妻子則拋出車外,最終重傷不治。 案件編號:DCCC 9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