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國泰男地勤收賄候判

【本報訊】國泰男地勤涉嫌串謀男同事收取犯罪集團的賄款,預先進入國泰登機電腦系統查核,以協助安排內地旅客到其櫃位辦理登機手續時可「加快處理」。涉案四名男被告其中三人早前已認罪,而原本否認控罪的男地勤日前亦決定認罪,四人收押至二月廿三日判刑。

獲款萬五元

首被告吳家華(卅一歲)是前國泰地勤,昨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八年十二月至○九年八月間,串謀同案被告收取一萬五千元利益,作為協助安排經香港往外地的內地旅客,成功取得登機證之報酬。辯方求情指案中並無受害人,被告事先進入公司電腦系統查核內地客資料,亦僅屬違反公司守則,而他亦只得萬多元得益。

同案三名被告包括另一國泰前地勤譚慧敏(四十六歲)、被指受聘犯罪集團的兩名無業男子張振華(四十六歲)及陳建雄(六十二歲),早前已認共四項相類控罪。

案件編號:DCCC 677/2010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