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碼頭檢獲千支電槍

【本報訊】海關昨日在葵涌貨櫃碼頭檢獲合共一千支電槍,總值四十八萬元,該批電槍由深圳一間電子公司經陸路運往本港,再準備經海路運往美國邁阿密,但疑因未有申領出入口許可證,海關正扣查有關物品,並向負責的物流公司進行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無牌管有可囚14年

據了解,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昨日下午在葵涌貨櫃碼頭進行例行檢查,利用X光機在一個由深圳經本港,準備於本月七日運往美國邁阿密的雜裝貨櫃箱之內,發現四十箱合共一千支俗稱「SUN GUN」的電槍,惟未有申領出入口許可證。而在本港進出口有關電槍須申領牌照,未有申請即屬違法。

海關人員隨即聯絡物流公司負責人,但對方聲稱不知道要申請許可證,海關正作進一步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據悉,該批電槍在外國主要用作自衞及防狼之用,由於體積細小,方便收藏。

根據本港法例,管有電槍需申請牌照,任何人如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可被控告,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十四年,而運載無牌電槍入境,即使在載貨艙單列明,也屬違法。

海關去年九月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輛由內地入境本港的貨櫃車,發現車上的紙箱內暗藏四百支電槍,其後案件交由警方接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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