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特區政府的「上級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雖然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且直轄於中央政府,還有自己的「小憲法」——《基本法》,但它仍被兩個「中央機關」睇住,一個是國務院港澳辦,一個是中聯辦。這兩個中央機關雖然對特區政府並無領導權,沒有任何隸屬關係,但在「政治氣場」上卻隱隱然是特區政府的「上級機關」,尤其是天子腳下的港澳辦。

熟悉內地體制和官場的人都知道,地方黨政府衙的多數部門,上面總有「對口」機構。這些機構不對下面的一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實施領導,但有「業務」關係,因此,被視為上級機關,一句「上面來人了」,猶如「領導視察,指導工作」,不敢怠慢。「上面的人」也自有「欽差」的感覺,儘管他們可能是「同級」甚至還低一點,但「上面」的人可以「居高臨下」,指指點點。

香港儘管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的地方政權、一級政府,對此,也不能「免俗」,而且被兩個「中央機關」睇住。幾年前「上面」又成立了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由國家副主席、政治局常委任組長,「歸口」了十幾個中央部委,「協調」中央對香港工作。這樣一來,香港頭上的「婆婆」就更多了,這些「上級機關」都和香港特區政府有「業務關係」,內地官場和香港官場「愈溝愈緊」也。

當然,說到全面掌握情況,最具日常性工作的「上級機關」,是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但就職能和政治地位而論,港澳辦「更像」上級機關。因此,港澳辦主任來港,猶如「欽差大臣」來港,特區政府官員或在政壇、官場想撈點甚麼的人會十分「着緊」。

港澳辦地位和功能特別重要,還因為她負有「考察」、「面試」、「評估」「準特首人選」的使命,此猶如中央組織部也,故港澳辦、中聯辦曾被人稱為「第二支管治隊伍」。當然,他們並非直接管香港,而是「管」「第一支管治隊伍」即特區政府管香港,他們代表中央,是上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