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漏眼「錯證」男童放行

【本報訊】本地「烏龍放行」事件過去也曾發生,二○○八年八月有兩名男童調亂回港證,其中一人成功經落馬洲管制站入境返港,另一男童卻被發現證件出錯被扣留三小時。此外,近年入境處揭發最少有三百多宗使用他人證件的案件,曾有內地旅客誤取他人證件過關,被判入獄十個月。

同伴被扣三小時

兩名分別姓陳(五歲)及姓吳(七歲)的本港男童,兩人母親均相識,○八年七月兩童隨母到四川探親,證件由其中一人母親保管,至○八年八月十九日兩人調亂了回港證,其中五歲男童成功經落馬洲管制站入境香港,惟七歲男童從深圳灣入境時遭入境處職員揭發,遭入境處留下調查三小時始獲放行。

去年三月底一名本港老婦經港澳碼頭前往澳門旅遊,晚上回港時始被香港入境處發現,她持有屬於另一老婦的身份證,懷疑有港、澳入境人員睇漏眼,讓她三度成功過關,事後入境處調查事件。

據悉,兩名老婦為朋友,事發前一周曾結伴乘船出外遊玩,可能期間誤調身份證而不察覺。

另外,○七年至去年首季,三年多以來入境處揭發三百廿宗使用他人證件的個案,包括去年一月有內地旅客一時大意誤取兄長證件來港,為省時冒認兄長身份過關,被判入獄十個月;同月一名內地旅客大意誤取酒店室友證件出境,為趕回內地工作,她在深圳灣口岸冒認室友身份過關,被判罰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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