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醫生「罷簽」證明害苦窮病人

「醫療證明書」一紙難求!本港多項福利申請均須申請人出示醫生證明,惟近年不少在公立醫院求診的病人卻慘吃「閉門羹」,醫生以各種理由拒發免收費的醫療證明書,提議病人申請撰寫「小則七百,多則三千元」的醫療報告,因並非所有病人也是綜援戶獲得收費豁免,故對貧苦大眾來說負擔甚重。但醫生「卸膊」另有內情,有公院醫生透露因醫管局未有就醫療證明書內容發出清晰指引,醫生一來「唔知點寫」,二來又怕涉及法律訴訟,惹禍上身,加上其他政府部門又常將證明書「打回頭」,醫生只有「罷寫」。

一般情況下,公立醫院醫生可向病人簽發四類證明書,包括病假紙、到診紙、醫療證明書及醫療報告。醫療證明書及醫療報告會在病人要求下,由主診醫生撰寫,但前者免費兼多可即時取得,後者需收取六百九十五元至二千七百八十元費用,並需時約兩星期,醫療報告內容較醫療證明書詳盡,會包括病人的詳細病歷及建議。不少病人因要向社署申請醫療及復康方面的特別津貼或向房署申請調遷,需提交由公立醫院醫生簽發的其中一類證明書。不過,近年不少在公立醫院求診的病人,卻未能取得免費的醫療證明書。

無醫療證明 難申請社福

第五節脊椎受傷,需以拐杖輔助走動的楊小姐,欲申請社署的「殘疾人士登記證」,方便日常生活,惟她向屯門醫院的醫生提出要求簽發醫療證明書時,對方只謂:「下次先簽啦!」但公院覆診醫生每次不同,她三個月後又被另一位覆診醫生以同樣理由拒絕。楊質疑:「佢哋(醫生)係咪唔想孭鑊?」

同在屯門醫院求診,於元朗獨居的九十歲梁伯,亦曾向醫生要求簽發體弱醫療證明書,以便向房署申請調遷到子女的公屋家中居住。醫生卻指「我哋冇權寫!」梁的女兒質疑,「又唔係要佢寫得好深入。」居於元朗的廖小姐,早前欲申請與患心臟病的母親同住,怎料母親向公立醫院醫生索取證明書時,同遭醫生以同樣理由拒絕,「我只係想佢(醫生)證明媽媽有心臟病啫!」在深水埗,則有哮喘病患者因家中舊式氣窗常流入混濁空氣影響病情欲申請調遷,但向公立醫生要求簽發證明書時,醫生卻以不清楚其實際居住環境而拒簽發。

求自保 勸申請收費報告

就醫生拒簽證明書,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認為,此事反映政府部門欠缺協調,「佢哋(政府部門及醫管局)係咪應該坐低傾一傾?」而深水埗區區議員甄啟榮更指,年來同類投訴數以百計,要取得醫生紙就好似「拎天上嘅月亮咁難」。

據了解,公院醫生拒發醫療證明書,實屬迫於無奈。一名於公院工作多年的醫生透露,由於欠缺指引,但證明書卻含個人意見,如引起任何法律爭拗,醫生隨時「上身」。而寫病情、不含個人意見的證明書,不時會被部門「打回頭」,所以「不如唔寫」!在惡性循環下,醫生為求自保,只好打發病人去申請經詳細審核的醫療報告。任職公院醫生多年的「關懷香港」召集人郭家麒也直斥社署及房署把病人「當人球」,將批核申請的責任「踢」到醫生身上,但一直對醫療證明書的內容欠缺指引。他續稱,很多醫生慘成磨心,「唔係唔想寫,係唔知點寫!」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對於福利申請人實況的審查,應屬相關部門責任,決不能因資源不足而把責任推到醫生身上。

醫管局發言人指,公院醫生為確保證明書內容清晰準確,在撰寫前必須評估病人當時的臨床情況、了解病人要求醫生證明的事項詳情、及考慮醫療因素以外其他相關需要配合的因素。有需要時醫生可轉介病人至其他專業人員再作評估,例如病人申請有關房屋、福利等事項,醫生可能需轉介醫務社工協助跟進或查證。

圖:李西全/文:陳偉豪、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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