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花柳全襲倉友 表證成立

【本報訊】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五十一歲)涉在○九年四月,在石壁監獄以削尖牙刷插傷兩倉友案,法官考慮控方證人口供及案發經過之錄影片段後,昨裁定被告傷人及襲擊兩罪表證成立,他將於今日出庭自辯。

庭上昨播放的案發錄影片段所見,被告當時一直站着飲水,未幾步向事主麥少榮鄰近的桌,行動迅速,片段中僅見麥已掩眼大叫,被告即遭懲教員制服帶走。當時在場的二級懲教助理陳興文供稱,聽到麥叫救命後已見被告兩手在麥的臉部如打鼓般狂插,麥倒地後被告飛撲向另一事主宋國輝,並插對方的背及臉部,宋以膠櫈擋架,懲教員則上前制止。

案件編號:DCCC 32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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