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教育界):如界個警員喺司機第一次違規嗰陣就表明身份,咁咪唔會再有第二、三次違例囉!一次過罰幾張告票好唔公平。
郭小姐(航空界):喺司機違例嘅時候,警員即刻同佢哋講佢哋點違例,先係最可以解決小巴違例上落客問題嘅方法。
陳先生(資訊科技界):我認為個警員一開始就應該表露身份,唔應該等司機違咗幾次例先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