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風,指有市民使用長者「醫療券」時,部分醫生額外收費數十元,聲稱若把計劃加碼至每年十億元時,將引入措施阻止醫生濫收費用。
業界頭子反駁,醫生額外收費是要討回成本:購買電腦服侍「醫療券」病人,花兩萬大元;替病人網上登記花額外時間。
醫生算盡每名病人:藥片每片加五仙、藥水瓶每個加三仙、與病人多談一分鐘加二十元、看傷風「搭」皮膚敏感加五十元。結果,醫生費心成本會計多過治病,病人痊愈全憑運氣!政府對醫生步步防範,時不時向傳媒唱衰醫生,病人又怎會對接受「醫療券」者有信心?
我認為政府應改變支付費用予醫生的模式,倣效英國政府,每年替每名病人支付一筆固定費用給家庭醫生,讓病人在年內不限次數免費看病。同時,規定每名醫生可接受病人數目上限,確保他們不會接受超出自己精神體力能應付的病人。
假設政府每年為每名市民支付一千元給家庭醫生,為他們不限次數免費提供基礎醫療;慢性病患藥物及檢查、專科、住院服務仍由政府提供。若醫生最多可接受四千名病人,他們一年收取便可高達四百萬元,扣除成本,淨收入相信仍有二百多萬,相等醫管局顧問醫生整年薪酬福利。
以此模式付款,肯定可去除醫生因逐次收費而「耽」症、甚或向病人銷售不必要檢查或治療的誘因;醫生亦毋須再逐次與病人計較,可更集中精神診治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