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特赦證人被爆與同門恩怨

【本報訊】江湖猛人「泰龍」兩年前在尖東疑遭仇家報復而喪命案,其中四男子被控謀殺罪,並遭同一黑幫的特赦證人出庭頂證。辯方昨質疑該特赦證人被捕後為自保,遂虛構故事指控眾被告;辯方又指證人與其中一名被告因錢銀糾紛有積怨,該被告曾講證人的「壞話」,甚至侮辱證人的女友「做雞」,因此證人遂誣衊被告,證人否認。

涉及謀殺的首四名被告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和楊文廷(廿三至五十歲),被控在○九年八月四日連同他人謀殺李泰龍(四十一歲);第五被告李遠和(卅六歲)則被控協助罪犯罪。

女友遭第三被告罵做雞

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林姓特赦證人時,指第三被告在一次爭拗中曾掌摑林,林又因欠第三被告一萬五千元,第三被告因此講其「壞話」,甚至侮辱林的女友「做雞」;兩人心存積怨,林因此誣告第三被告。林對此否認,強調即使向對方借錢,都是幾百至一千元。

此外,林早前透露在九龍城法院內認出「貓仔」(次被告);但次被告代表律師質疑,當時有一名警員指住囚室問:「係咪呢個帶口罩的人?」林才因此認出次被告。林強調是自己認出「貓仔」的。

第四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因另一楊姓特赦證人被捕後,向警方供出林在案中負責「睇水」,連累林也被捕;質疑林為了自保加上擔心被控謀殺,因此虛構故事道出警方想要的版本,令林自己成為控方證人。又指林聲稱各被告在大角咀討論行兇等情節,亦是虛構,而第四被告也不認識林。林對以上說法均一一否認。

案件編號:HCCC 1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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