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精神分裂三口家釀弒母案

【本報訊】土瓜灣樂民新邨一個全家均患精神分裂的三人之家,前年發生五十歲女兒涉嫌殺死七十八歲母親的倫常慘案,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女被告的兄長供稱,妹案發前無定時服藥而出現問題,他原擬事發日晨到醫院安排被告接受治療,料不到離家不足三小時便釀成慘劇。他嘆謂:「如果知道(事件),我唔會離開屋企!」

案發前無食藥 50歲女被控

被告梁靜閒(五十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她在○九年五月五日在樂民新邨某單位內謀殺母親崔雪貞(七十八歲)。兄長梁國才(五十六歲)作供指,死者、被告和他三人都患精神分裂症,並有定時服藥。惟被告案發前兩周沒有定時服藥,顯得神情呆滯、且不肯進食及睡覺,他曾懷疑被告精神病復發。

兄長續指案發早上往九龍醫院,擬安排被告接受精神科治療,出門前死者和被告都無異樣。他在取得醫生的介紹信及和醫療諮詢後,中午返回住所時見大門反鎖,被告後來開門。

他看到被告身上有血漬,死者則躺在血泊中已無反應,他遂報警。被告當時平靜和神情呆滯。兄長表示案發前家中無任何異樣,又指如果得悉會發生慘刻的蛛絲馬迹,便不會離開住所。他又認為被告是受精神病影響而犯案,故不會責怪她。

另外,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事發晨在上址用三個錘施襲,包括其中一個是作鬆肉用的錘,錘頭和錘柄已斷開,令死者頭部受重創,救護員到場時證實已告不治。醫生當日認為被告狀況不適宜接受檢驗,被告後被送小欖精神病中心,至一年後身體狀況始適宜受審。

案件編號:HCCC 4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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