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郵輪碼頭擬批10年營運權

【本報訊】港府為配合啟德郵輪碼頭大樓及首個泊位於二○一三年中同時啟用,準備今年上半年展開碼頭營運權招標,年底前敲定批出十年營運權,期間設中期檢討,如營運理想可續約五年。當局亦將與業界組成管理委員會監察營運商營運狀況,若表現不濟,當局有權隨時「腰斬」承管公司的營運權,防止「無王管」。

上半年國際招標

立法會下周一將討論郵輪碼頭租賃安排。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與傳媒茶敍時指,今年上半年國際招標,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補充說,會要求投標者在標書內披露管理計劃及推廣策略,當局再按投標者的營運經驗、擬繳付給港府的租金及向船公司收取的泊位費評審,相信全球郵輪公司均對啟德郵輪碼頭有興趣。

營運商需繳納固定及浮動租金兩部分,前者不設最低金額,但要求逐年遞增;後者將引入遞進攤分營運商的總收入機制,確保港府任何情況下都能收取浮動租金。中標後所收取泊位費不能高於標書建議水平,泊位安排要公平分配,以香港為母港的郵輪獲優先。劉吳惠蘭說港府會與業界組成的管理委員會會監察營運者是否符合服務承諾,包括乘客滿意度、登船及登岸安排與行李處理等,若表現不濟,有權即時終止營運權。

另外,劉吳惠蘭提到規管入境團「十招」由政府、旅遊業議會及包括導遊的業界共同商議訂出,重申如期下月實施,如監管導遊機制出現失衡,當局不排除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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