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裝設攝錄鏡頭,引起反偵速疑雲!經常乘搭專線小巴312線及313線的荃灣居民黎先生指,最近發現上述兩線小巴在擋風玻璃上加裝儀器,懷疑為雷射槍探測器,用以反偵察車速,「有防範就唔怕畀人捉到超速,裝呢啲儀器到底合唔合法?」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有關設備為攝錄鏡頭而非雷射槍探測器,乃由營辦商設置,目的為監察司機的駕駛行為。現時道路交通條例沒有規定不可安裝攝錄鏡頭,但裝設方式不可影響司機及乘客安全,使用時需符合私隱相關法例規定。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裝置攝錄鏡頭只有負面阻嚇作用,效果令人質疑,「不如安裝車速限制器,對改善超速嘅問題仲更加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