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界:美堅持非法對台軍售

台灣中央社十一日報道,美國防長蓋茨在北京向中方表示,美國無法承諾不再對台軍售,仍將依法對台灣軍售。中國國防部長梁光烈則重申: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損害了中方的核心利益,我們不願意再次看到這種問題發生。蓋茨打《台灣關係法》的法律牌,北京是否能打贏這場法律戰爭?

蓋茨十日對台軍售的完整回答是,「中方提及此一問題時,我就表示得很清楚,首先,我們的確有一中政策;而美中關係是基於三個《聯合公報》,而我總會加上《台灣關係法》。的確,《台灣關係法》不是政策,而是法律。」「我們不支持台灣獨立,但同時在《台灣關係法》的要求下,我們也有一定義務。」

美台軍售是毛澤東時代遺留下來的老大難問題,當年中美建交的主要阻力是美台關係,美方承諾逐步減弱對台軍售的金額及品質。三十多年來,美國食言自肥。

蓋茨辯解說,「在布殊總統與奧巴馬總統任內」,美國持續對台軍售決策「都是基於防衞性需要」。言下之意,是中國國防建設發展改變了台灣海峽兩岸的軍力平衡,美國不得不提高軍售水準維持台灣的防衞力量,從而維護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既得利益。

蓋茨在總結兩軍爭持時形容:「 中方述明了他們的看法,我也講清楚美方的。」等於攤牌說:「賣不賣台灣武器,賣甚麼都看我心情。我知道你不爽。」對於美國蠻橫的態度,中國只有針鋒相對,寸步不讓。美國太平洋司令威拉德上將不是說,必須預見到中國向朝鮮和伊朗出售反艦彈道導彈或導彈技術嗎?還說北京供應朝鮮新的S300型地對空導彈。對此,中國不置可否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