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三漢涉夥劫速遞員iPhone4

【本報訊】不法之徒趁智能手機iPhone 4熱潮,假扮顧客訂購iPhone 4,當電話公司送貨時伺機持刀截劫速遞員,及後重施故技再犯案時被捕。三疑匪被控搶劫和串謀搶劫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八日到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往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期間三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三被告為郭健明(三十五歲)、李家豪(十八歲)和香惠鈿(廿歲),郭和李分別報稱無業,香則報稱裝修工人。搶劫控罪指郭和香於去年九月廿七日,在深水埗一棟大廈內搶劫黃嘉俊,劫去黃的五千多元財物,以及屬於電訊盈科的一部iPhone 4手提電話和其他財物,總值二萬七千多元。至於串謀搶劫的控罪則指郭和李在十一月廿一至廿五日之間,搶劫一部Samsung Galaxy和一部HTC手提電話。

案件編號:KCCC 52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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