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年在旺角嘉禾大廈大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早前於死因庭被裁定死於意外。他的遺孀禤美英及同居女友盧秀欄,先後入稟區院向消防處追討該筆約一百廿萬元的僱員賠償,法官昨日將兩案合併處理。案中爭議的是同居女友應否獲分賠償,若審訊後證明盧屬「家庭成員」身份,則將可獲分約卅萬元。
案件經合併後,盧秀欄及禤美英均是案中申請人,答辯人是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兩名申請人均以法援的律師代表,惟律師透露盧早前獲得蕭永方的保險金,將私下聘請律師代表出庭。
按蕭永方的職級及服務年期計,其僱員賠償金約一百廿萬元,盧在本案中若能成功證明屬「家庭成員」身份,最多可在該筆賠償金中獲分卅萬元。
案件編號:DCEC 9及67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