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變臉偷渡案兩地勤還押

內地青年去年十月戴上矽膠臉具扮老人,成功在港登機前往加拿大的案件,香港入境事務處上周聯同警方搗破涉案的人蛇集團及拘捕多人,其中兩名機場地勤人員被控協助他人作虛假陳述及協助他人管有偽造旅遊證件兩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底再訊,期間兩名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兩名被告是鄒柏健(廿六歲)及陳榮聰(廿七歲),鄒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恿或促致他人向入境事務助理員作虛假陳述罪,即於去年十月廿九日,在香港協助或促致Huang Xin在接受離境檢查時,向執行職務的入境事務助理員假稱正離境前往泰國。

陳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恿或促致他人管有偽造證件罪,即於去年十月廿九日,在香港協助或促致葉閩明及張婷管有兩本新加坡護照。

控方昨反對二人保釋外出,指案情嚴重涉及非法販運人蛇,但無提及兩人在案中的角色及是否主腦等,亦無透露二人是否曾與易容青年作直接接觸;控方現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卅一日再訊,會就控罪是否合適諮詢法律意見,現階段暫不考慮合併兩案處理。

一被告昨27歲生日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兩名被告均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有穩定職業及與父母同住,二人於事發時均在航空服務公司任職,其中鄒因本案被停職,現在另一間旅行社的機票部任職;而陳則兼職任救生員,二人在查問下均否認與案有關。辯方又指,陳日前被捕三十六小時後曾獲警方批准保釋,當中無離境限制,他其後向警方表示已訂了機票與女友到日本遊玩,警方卻於翌日上門拘捕他及解上法庭應訊,令他大惑不解,又指控方並無證據顯示二人有潛逃風險,二人亦願意在保釋期間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天到警署報到,而昨天恰巧是陳的廿七歲生日,希望可讓陳保釋外出與父母及女友共度。

另外,兩被告亦透過辯方代表投訴於調查期間遭警員毆打及威嚇,裁判官將投訴記錄在案,但最終拒絕讓二人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STCC 172、17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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